信息核验日期:2026年9月26日
天津市民政局于2026年3月17日印发《天津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工作实施办法》,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有效期五年。该办法把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补贴、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和承办服务补贴分开设置,申请对象和发放对象并不完全相同。
一、什么是天津的节地生态安葬
根据该办法,节地生态安葬是指采取不保留骨灰和标志物的安葬方式,包括草坪葬、花坛葬、骨灰撒海等形式。安葬过程使用可降解骨灰容器,不保留墓碑和独立墓位,土地可以循环使用或骨灰撒散到指定海域。
二、家庭可以申请哪些补贴
| 项目 | 标准 | 发放对象 |
| 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补贴 | 1420元/具 |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|
| 节地生态安葬奖励 | 1000元/具 |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|
| 承办服务补贴 | 2000元/具 | 承办节地生态安葬的殡葬服务单位,不是逝者家庭 |
需要特别注意:承办服务补贴不是家属可领取的奖励。家庭需要关注的是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补贴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,且两项补贴有不同的申请条件。
三、同时申领两项补贴的条件
同时申请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补贴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,一般需要符合以下条件:
- 逝者为天津市户籍;
- 2020年1月1日以后申请办理节地生态安葬;
- 自愿在天津市民政部门核定的殡葬服务单位办理;
- 遗体冷存、遗体运送、遗体火化均由天津市具有合法资质的殡葬服务单位提供;
- 逝者遗体火化后60日内,直接选择节地生态安葬。
如果只申请节地生态安葬奖励,条件相对少一些,主要要求逝者为天津市户籍、在2020年1月1日以后申请,并在民政部门核定的殡葬服务单位办理。申请人为法人、非法人组织或者受其委托的,不享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补贴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。
四、常见申请材料
直接申请或委托承办单位代办时,常见材料包括:
- 逝者身份证原件,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相关证明原件;
-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;受托办理的,还需书面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;
- 申请人名下银行卡;
- 天津市合法资质单位开具的遗体冷存、遗体运送、遗体火化票据原件;
- 《天津市节地生态安葬协议》;
- 《天津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申领登记表》;
- 单独申请生态安葬奖励时,还需提供火化证明原件、火化票据原件或者原骨灰安放证明复印件。
材料不齐或缺少火化、冷存、运送票据的,可能无法同时享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补贴,但符合条件的仍可按要求单独申请节地生态安葬奖励。
五、办理流程和时限
- 在天津市民政部门核定的殡葬服务单位办理节地生态安葬。
- 到民政部门申领,或者委托承办单位代办。
- 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的,应在安葬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。
- 民政部门收到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。
- 审批通过后十个工作日内拨付奖补资金。
承办单位是市级单位的,向市民政部门申请;承办单位是区级单位的,向属地区民政部门申请。具体受理地点和材料格式,以天津市民政局和属地区民政部门最新通知为准。
六、办理前需要注意
- 先确认逝者户籍和办理时间是否符合办法规定。
- 先确认所选公墓、殡仪馆或海葬服务机构是否在核定承办单位目录内。
- 同时申请两项补贴时,要特别注意火化后60日内直接选择节地生态安葬的时间要求。
- 保留所有票据、协议、火化证明和银行账户材料,避免因材料缺失影响审核。
- 补贴金额、目录和办理方式可能调整,办理前建议拨打12345或向天津市民政部门核实。
资料来源
- 天津市民政局:《天津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工作实施办法》,2026年3月17日印发,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有效期五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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